“你别拿那么近!”“你别扎我屁屁!”三岁的小宁(化名)缩在被子里,将自己裹了起来。这让他的父亲王先生大为心疼。
这是2018年5月14日发生在甘肃省武威市小宁家中的一幕。当天,该市另一家幼儿园发生了老师打孩子的事件,王先生也赶紧检查了儿子的身体,没想到在小宁左臀部发现了两处新针眼,右臀部三处旧伤。几经询问,王先生从小宁的口中得知,小宁所在的爱弥儿融城华府幼儿园小班的王老师曾经给他屁股上打了2针。
司法鉴定显示,小宁“臀部损伤的致伤物为各种针头类锐器,致伤方式推断为人为刺入的可能性较大。”当王先生找到幼儿园理论,园方却称这是孩子的幻觉。
5月17日,王先生报了警,要求调取幼儿园的监控录像。而幼儿园向警方提供的移动硬盘中的录像里,正好少了5月14号上午9点30分至9点39分,孩子走进厕所后的那一段时间。
园方回应称,监控系统所在的房间事发时发生电路故障。王先生则质疑,在报案两个月后,凉州区公安分局金羊派出所才将该幼儿园两块原始的监控硬盘送检。检验结果显示:检材硬盘中 “未恢复和提取到”这9分钟的监控视频,且“无删除的痕迹。”而该幼儿园监控视频的覆盖时间为15天。
针眼和小黑屋
“是这种针吗?”
“是。”
“是医生还是老师?”
“是老师。”
“你生病了吗?”
“没有。”
“给你打了几针?”
“2针”
视频显示,5月14日,小宁这样回答王先生的询问。他说,王老师打人的时候像“怪兽”,如果告诉妈妈,王老师就“打妈妈”。而问起被扎的细节,小宁说“王老师去医院借的针,带到一个小黑屋”,“老师抱着,动不了。”“在厕所里面扎的,抱我进去的,扎的屁屁。”小宁还称,王老师扎人时说“不再乱跑就不扎你了。”
第二天,王先生带小宁去医院检查,病历显示,小宁“左侧臀部可见两枚,右侧可见3枚针尖样伤痕,已愈合,局部轻度红肿。”医生给出的诊断意见是“臀部针刺伤?”。王先生说,医生建议这种情况需要做司法鉴定。当天,他们来到甘肃衡信司法鉴定所。
两天后,该所出具了《鉴定报告》。报告显示,小宁“臀部损伤的致伤物为各种针头类锐器,致伤方式推断为人为刺入的可能性较大。”
王先生向园方提出,园方应当赔礼道歉,开除涉事的王老师,并赔偿孩子的损伤和精神损失5万元。
在5月16日,面对王先生的指控,爱弥儿融城华府幼儿园法人代表张宗芳坚称,老师不可能做这种事。录音显示,对小宁的说法,张宗芳回应,“小孩是有幻想的,是可以被诱导成这样的。”她同时表示:“现在我坚信她是没有的,我昨天晚上一晚上没睡觉在看监控视频。”
而这段监控视频也成为了日后争议的焦点。
没有任职资格的涉事老师
直到今年7月,王先生才从凉州区教育局了解到,被指针扎小宁的王某至今没有取得教师资格证。“入学时,幼儿园告诉我们她有3年多教学经验,我们也没想那么多。”
武威市凉州区教育局2018年7月27日出具的《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显示,王某2014年毕业于凉州区职业中专幼教专业,同年参加工作,并于2014年12月取得幼儿园教师岗位培训合格证,尚未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2017年2月开始在爱弥儿融城华府幼儿园担任教学工作。
对此,8月16日,张宗芳接受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采访时解释,“她是学前教育中专毕业的,前几年学前教育中专文凭就可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证,近几年门槛提高了,大专才能考。因此,王老师毕业之后,在幼儿园一边实践一边学习拿大专文凭,11月参加考试。班里还有一个有证的老教师。在这段时间内,我们对她进行了严格的培训和考试,让她一边训练一边学习。”
前述《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也显示,2015年9月起,王某在甘肃省广播电视大学凉州区工作站“国家开放大学”“小学教育”专业学习,已修完所有课程,今年秋季办理毕业证书。班级的另一位张姓教师于2010年7月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保育员范某与王某一样属于无证上岗,被凉州区教育局责成调离保育员岗位。
张宗芳说,小宁的事情发生后,园方让王某带完了上学期的课程,安排她休息一段时间,复习考试,取得教师资格证以后再上岗,也是落实凉州区教育局的要求,将她调离教学岗位。
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注意到,甘肃省教育厅2012年11月7日曾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幼儿园师资队伍建设防止发生虐待幼儿行为的紧急通知》。该通知要求,严格执行幼儿教师资格认定制度,幼儿园园长、专任教师、保育员、保健人员、门卫保安等其他工作人员均应取得岗位任职资格,实行持证上岗。“目前尚不具备相关任职资格的在岗人员,要通过在职培训等多种方式在3年内取得任职资格,逾期仍未获得任职资格的一律不得继续在岗工作。”
缺失的监控视频
向园方讨说法不成,王先生报了警,要求调取幼儿园的监控录像。
王先生回忆,5月17日报警以后,金阳派出所民警曾带他去学校了解情况,学校拿出来一块移动硬盘,直接告诉他和警察,说你们要的视频都在这上面。
王先生称,当时办案民警没有看移动硬盘里的内容,直接拿走了。而当他前往派出所申请一起看监控视频时,他发现监控里少了近10分钟。
这近10分钟的视频,具体是5月14号上午9时30分至9时39分。据王先生回忆,画面消失前,小宁正和两名同学去上厕所。而当9时39分画面恢复后,其他小朋友在画面的右上方,只有小宁一个人在画面的左上方。在此后的十几分钟里,小宁独自趴在地上,也没有老师管。
王先生认为,监控视频缺失得很蹊跷,而画面消失前最后的画面恰恰是小宁口中被扎的地方——学校的厕所。他告诉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厕所室内并没有监控,孩子在厕所里呆了多久,又是什么时候出来的,本来都应该能在这个设在楼道里的监控中看到。
一段录音显示,5月21日,面对王先生和民警,园方一位工作人员说,“可能是停电,突然就没了,再来就录上”。另一段录音则显示,张宗芳曾于5月22日这样解释视频缺失的原因:“当时包括食堂里的,所有教室里的监控都跳闸了。”
对这种说法,王先生并不认可,他找到了幼儿园所在的供电所和小区物业。武威供电公司凉州分公司出具的证明显示,5月份该小区未安排停电计划,而小区物业也出具证明表示,除了5月10日8点30分到16点30分,小区因变压器维保停电,“其他时间无停电情况。”
“监控和幼儿园的电动门,电来自一个房间,9时30分到9时39分之间,是因为这个房间的电路出了问题。” 8月16日,张宗芳接受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采访时说,“当时教室里、食堂里包括所有地方的监控同时没有。我们的电动门在这个时间段有两个进校家长,也有时间登记,他们出门的时候电动门也打不开。”
张宗芳说,派出所也把监控的硬盘拿去鉴定去了,8月14日,她接到的鉴定通知书显示,“未恢复和提取到2018年5月14日9时30分至2018年5月14日9时39分的监控视频且无任何删除的痕迹。”
王先生对此则无法接受。警方提供的司法鉴定意见书显示,监控硬盘送检的时间为7月23日,距离事发已有2个月。而根据警方和园方的说法,该园的监控内容保存时间为15天,15天后视频将被后续内容覆盖。张宗芳也向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证实,该园室内监控保存时间为15天,室外监控为7天。
在王先生看来,这意味着送检时,监控硬盘上的数据已被覆盖了三四次,技术手段已难以恢复。“而且,完全没有解释这10分钟的视频内容为什么不见了。”
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注意到,公安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2015年曾联合印发了《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该文件第十五条要求,学校各部位的视频监控应不间断进行图像采集,保存时间应不少于30天。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出现故障时,应在24小时内恢复功能,期间应采取有效应急防范措施。
王先生提供的录音显示,他曾于5月28日向派出所申请将装有监控的硬盘和视频送去做司法鉴定,且在7月12日,派出所民警也表示视频已经送往北京进行鉴定。而最后的鉴定意见书显示,硬盘被送往的是上海东方计算机司法鉴定所,送检时间为7月23日,距离事发已2个月。
8月16日,武威市公安局政治部一名负责人表告诉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他们已注意到相关报道,凉州区公安局正在对该案件展开调查,“在调查的过程中,对派出所的工作肯定也要进行全面调查,案件本来是一个整体嘛。”
王先生提供的截图显示,媒体报道后,备注为爱弥儿幼儿园员工的微信账号在家长微信群及朋友圈内评论:“这是一个河南家长为了敲诈幼儿园”“是我们融城华府幼儿园小一班的一位小朋友,敲诈没成功”等内容
这让王先生无法接受。他说,“我现在只要一个真相。”
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见习记者 刘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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